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办法》规定: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将直接判为“D级”。对于此类纳税人,税务机关将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资料图 张炜 摄
此外,D级纳税人还将面临多项惩戒措施——比如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事实上,随着技术不断成熟,体制不断完备,在许多领域,与侨密切相关的政策已然更新,风险红线愈发清晰!但令人担忧的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侨胞的讯息的意识远未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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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搬家”?上外汇局关注名单!
12月6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开通报了15例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主体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和7名个人,总罚款金额约1700万元人民币。
外汇局首次披露,被通报的4家企业和7名个人的处罚信息,将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此次被通报的7名个人,有4人因为用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被罚,有3人因分拆逃汇被罚。
非法买卖外汇的4人中,江苏籍徐某和辽宁籍冯某都是在澳门赌场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分别折合265.98万元人民币和1081.79万元人民币,分别被罚款32万元人民币和130万元人民币。
分拆逃汇的3人都是要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他们利用其他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
其中,吉林籍隋某涉案金额和罚款金额最大。隋某利用173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用于购买境外房产等,非法转移资金合计1205.65万加元,被处以罚款300.9万元人民币。
那么,哪些行为会导致自己被列入“关注名单”?
为防范个人项下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个人或机构;
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的外币现钞;
同一个人将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都将被认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而进入“关注名单”。
责编: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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