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申报通知

2019-07-12 08:26:11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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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驻休斯敦总领馆网站消息,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201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

一、面向包括美国在内共34个国家的优秀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规模为500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不超过10人),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其中特别优秀奖为10000美元/人。

奖励对象为博士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在读博士生。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三类人员的申请不予受理。

二、根据201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驻外使(领)馆组织初审后根据国内分配限额向国内推荐,再由国内差额评审。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网上和书面报名材料。

第一步: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19年7月15日0时至2019年8月31日23时59分登录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提交申请材料。我领区的报名人员须选择驻休斯敦总领事馆,如选择错误所在馆区将无法接受申请材料,则为无效申请。根据往年情况,在截止时间前几天可能会出现高峰期,系统堵塞,建议尽可能提前做好网申工作;截止时间过后,将无法再进行任何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修改信息等操作。

第二步: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须尽快向驻休斯敦总领事馆教育处提交两份书面材料,材料要求详见2019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启动实施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13)中的申请注意事项。书面材料须于2019年9月5日前邮寄至驻休斯敦总领事馆教育处,截止时间未收到书面材料则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补报。

四、联系方式:

项目信息可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律与综合事务部随老师,电话:+86-10-66093968; 邮箱:zfs@csc.edu.cn;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可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资源部孙老师,电话:+86-10-66093306;邮箱:xcsun@csc.edu.cn;

领区报名可咨询驻休斯敦总领馆教育处李领事,书面材料邮寄地址为:LI WEIDONG, 811 Holman Street Houston, TX 77002;电话:(713)522-0231;邮箱: xsdjyz03@moe.edu.cn。

责编:陈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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